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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2019-11-21 16:47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遴选 2020/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09 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遴选内地优秀本科生报读 2020/2021 学年澳门特区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工作,每校推荐1名候选人,由自治区教育厅专家对各高校上报候选人进行选拔推荐,被录取人员将获得澳门高等教育基金资学金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读类别及学期期限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

二、就读高校及专业

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详见附件)

三、资助内容

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

四、申请条件

广西区内高校就读的内地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参照《2020/2021 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规定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3.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4.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

(二)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8日

请有意向报名者于28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学校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5楼国际交流处510办公室刘老师处,联系电话:0773-5896078。

如报名人数超过1位,学校将择优录取,于29日将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六、评审录取

自治区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候选人集中评审后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4月公布。

国际交流处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附件1. 桂教办〔2019〕56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 2021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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