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概况 | 留学桂工 | 国际交流与合作 | 外专外教 | 因公出国(境) | 合作办学 | 国际会议 | 政策法规 
 因公出国、赴港澳 
 因公赴台 
 签证要求 
因公赴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因公出国(境) > 因公赴台 > 正文
 
桂林理工大学因公赴台办理流程及材料
2018-03-20 17:14   审核人:

一、材料提交和审核

(一)提交时间

请提前至少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

先校内审批。申请人所在学院拟文报批学校行政,待校级领导批复后,交以下材料到校港澳台办公室审核。

(二)材料审核

1.工作日:材料齐全1-2个工作日

2.请提供电子版用于初审,材料清单如下:

1.请示文

2.台方邀请函、简介

3.承诺书

4.在台日程安排

5.受邀全体人员名单(赴台参加国际会议须提供)

6.申请赴台人员名单

7.经费审核表。使用科研经费,需填写《经费审核表》并请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并提供科研经费相关证明(如项目书等)。

8.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校党委负责人签字、盖校党章)

二、信息公示

1.完成校内审批,因公出访信息将在校园办公自动化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登录校内OA系统报文,5个工作日。

三、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四、自治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领取《赴台批件》及行前教育

六、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持《赴台批件》由本人亲自到出入境部门进行办理,材料齐全约10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1.出入境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户主和本人)原件、复印件

4.赴台批件原件(复印件)

5.入台许可证彩印件

6.标准照片

七、提交出访总结

(一)出访总结

完成出访任务后10个工作日提交《因公出国(境)总结报告》。

 

 

 

 

附件【因公赴台材料.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桂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电话:0773-5895613 / 5896078   传真: 0773-5895613      电邮:cie@glut.edu.cn  /  fao@glut.edu.cn
地址: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编:541004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