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桂台高校交流合作,教育厅组织选派广西高校在校生于2018年秋季赴台湾部分高校(台湾师范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台湾东南科技大学、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交换时间:2018年9月-2019年1月;
交换生应缴纳的费用:应缴纳给桂林理工大学的学费;
交换生在台湾期间费用:在台湾高校的学费。
台湾高校名单及简介详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我区赴台交流生选派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8﹞12号)。
请有意向的学生准备好以下材料:
1)《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注明到目前为止的成绩年级排名,请注明本专业本年级人数及本人排名(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2)《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附件2)
3)《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家长告知书》(附件3)
以上表格,填好后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17赴台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上报教务处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请于4月25 日前上交一份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逾期不候)。
详情请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506室)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0773-5893125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doc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家长告知书.doc 附件4、桂林理工大学2018赴台交换生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