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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广西区教育厅赴台交流计划的通知
2019-03-25 15:25 莫文生  审核人:

为推动桂台高校交流合作,促进桂台学子相互了解、共同学习、增进情谊,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教育厅继续组织选派广西高校在校生于2019年秋季赴台湾部分高校(台湾师范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台湾东南科技大学、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台湾建国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时间:2019年9月-2020年1月(1学期)

(二)就读学习及专业

请参考上述5所高校招生信息(详情请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

1. 广西区内全日制高校本专科在读学生,申请专业需与现就读专业相关;

2.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

4.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自理能力。

赴台交流选派计划由学生自主申请, 每校赴台交流生总人数不得超过15人。

(四)费用

1.交换生应缴纳的费用:应缴纳给桂林理工大学的学费;

2.交换生在台湾期间费用:在台湾高校的学费。

在台期间,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往返交通费等赴台有关费用学生自付。

赴台手续办理服务费及区级行前培训费800元/人,请于领取赴台批件3个工作日内转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账    号:2102110009300043828

开户行:  工商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五)申报材料

1.《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注明到目前为止的成绩年级排名,请注明本专业本年级人数及本人排名(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2.《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附件3)

3.《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家长告知书》(附件4)

以上表格,填好后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赴台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5)上报教务处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请于4月10 日前上交一份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逾期不候)。

详情请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502室)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93125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325

 

附件【附件4. 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家长告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 《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赴台交换生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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