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桂台高校交流合作,促进桂台学子相互了解、共同学习、增进情谊,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教育厅继续组织选派广西高校在校生于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师范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入学时间和学习期限:2020年2月-2020年7月(1学期)
就读学习及专业:具体专业招生信息详见附件1
选拔条件:
1. 广西区内全日制高校本专科在读学生,申请专业需与现就读专业相关;如本学期已完成专业课程的,可自行选择其他专业作为选修课程;
2.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
4.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自理能力。
赴台交流选派计划由学生自主申请, 每校赴台交流生总人数不得超过15人。
费用:
1.交换生应缴纳的费用:应缴纳给桂林理工大学的学费;
2.交换生在台湾期间费用:在台湾高校的学费。
在台期间,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往返交通费等赴台有关费用学生自付。赴台手续办理服务费及区级行前培训费800元/人,请于领取赴台批件3个工作日内转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账 号:2102110009300043828
开户行: 工商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申报材料
1.《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注明到目前为止的成绩年级排名,请注明本专业本年级人数及本人排名(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2.《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附件3)
3.《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家长告知书》(附件4)
以上文件一式三份,填好后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份留给所在学院存档;学院填写并盖章《桂林理工大学2020年赴台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5)后,学生连同附件2-4一份交至教务处资格审查;一份请于10月26日(申报台湾师大的请于10月21日)前上交一份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逾期不候)。
详情请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510室)
联系人:刘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96078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