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交换生项目目前为预报名阶段,最终是否派出以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为推动桂台高校交流合作,促进桂台学子相互了解、共同学习、增进情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继续组织选派广西高校在校生于2020年秋季学期赴台北海洋科技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4所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时间和学习期限:2020年9月-2021年1月(1学期)
二、就读学习及专业:各校具体招生信息详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
(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全日制高校本专科在读学生,申请专业需与现就读专业相关;如本学期已完成专业课程的,可自行选择其他专业作为选修课程;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
(四)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自理能力。
四、申报要求:学生自主申请, 每校报名赴台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人。
五、费用:
(一)桂林理工大学学费;
(二)台湾接收院校学费。
(三)其它:在台期间,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往返交通费等赴台有关费用学生自付。赴台手续办理服务费及区级行前培训费800元/人,请于领取赴台批件3个工作日内转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账 号:2102110009300043828
开户行: 工商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六、申报材料
(一)《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注明到目前为止的成绩年级排名,请注明本专业本年级人数及本人排名(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二)《桂林理工大学交换生生学习承诺书》(附件3)
(三)《桂林理工大学交换生家长告知书》(附件4)
(四)《桂林理工大学2020年赴台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5)
以上文件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办公室,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留档一份。其余两份学工处盖章,第二份全套交至教务处学籍科王老师审核资格备案。第三份连同《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附件6)请于6月5日(申报台湾师大的请于6月1日)前上交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逾期不候)。
另:根据自己报名的台湾院校招生简章(附件1)准备电子档申请材料, 并将其于6月5日前发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邮箱fao@glut.edu.cn。
七、联系方式:
(一)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刘老师 5896078
(二)教务处:王老师 3696606
注意:赴台学习前请认真阅读《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课程认定与学分成绩置换暂行规定》(附件7),交流返校后学分置换相关手续参照该规定办理。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