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桂港两地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地青年师生的沟通与了解,我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年发展委员会”、“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和“正观念协会”联合举办“ 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港方来桂时间:2023年12月24日-12月30日
(二)我方赴港时间:2024年2月17日-2月23日
二、项目内容
(一)2023年12月24-30日,香港学生在桂参访期间,我校将根据实际,安排部分即将赴港学员协助活动开展并参与双方文化交流学习相关活动。
(二)2024年2月17-23日,我校青年师生赴港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行程包括参观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香港著名高等学府,与香港青年举行文艺晚会及民间艺术文化交流等活动。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留学生及参加过学校交换项目的交换生原则上不参与)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和沟通适应能力;
4.课程学习无重修和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以内;
根据项目开展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5.校、院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表彰的;
6.具有舞蹈、乐器、演唱等文艺表演特长,中国传统文化技艺展示特长的;
7.获“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主要赛事自治区级以上奖项的。
四、招募名额
本科生32名
五、报名选拔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9日-21日
(二)报名方式
1.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报名推荐工作。有意向的同学自行下载填写《“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并报送所在学院;
2.各学院根据《2023年“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推荐人选,12月22日上午前请将《“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项目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邮箱fao@glut.edu.cn。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请自行加入项目QQ群454613862。
六、费用说明
(一)学员在港期间学费、住宿费、交通费及伙食费由港方和学校统一资助;
(二)桂林往返香港的交通费、港澳通行证办理费及在港期间的个人消费由学生个人自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0773-5896078
附件1:“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项目报名表
附件2:2023年“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桂港两地情”文化交流项目报名信息汇总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