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提交和审核
(一)提交时间
请提前至少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
先校内审批。申请人所在学院拟文报批学校行政,待校级领导批复后,交以下材料到校港澳台办公室审核。
(二)材料审核
1.工作日:材料齐全1-2个工作日。
2.请提供电子版用于初审,材料清单如下:
1.请示文
2.台方邀请函、简介
3.承诺书
4.在台日程安排
5.受邀全体人员名单(赴台参加国际会议须提供)
6.申请赴台人员名单
7.经费审核表。使用科研经费,需填写《经费审核表》并请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并提供科研经费相关证明(如项目书等)。
8.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校党委负责人签字、盖校党章)
二、信息公示
1.完成校内审批,因公出访信息将在校园办公自动化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登录校内OA系统报文,5个工作日。
三、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四、自治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五、领取《赴台批件》及行前教育
六、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持《赴台批件》由本人亲自到出入境部门进行办理,材料齐全约10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1.出入境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户主和本人)原件、复印件
4.赴台批件原件(复印件)
5.入台许可证彩印件
6.标准照片
七、提交出访总结
(一)出访总结
完成出访任务后10个工作日提交《因公出国(境)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