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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赴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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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申请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流程
2023-03-28 17:24   审核人:


“需要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讲学、合作科研、考察访问、短期学习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的老师一定有这样的困惑,究竟该如何申请?不用担心,接下来我们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流程。

 

一、概念界定

我是否需要办理?

因公临时出国(境)指我校在编(含人事代理聘用)在职教职工和其他受学校委托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地区参加学术会议、讲学、合作科研、考察访问、短期学习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

二、办理流程(流程图)

1. 取得邀请函

2. 报部门/学校审批

3. 校内公示

4. 报上级部门审批

5. 办理签证

6. 领取护照/通行证,按计划出国(境)

7. 归还护照/通行证入境5天内)

8. 提交出访报告,填写出访回执信息

(一)取得邀请函

开始校内审批前,各位老师须获得邀请方的邀请函(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费用承担办法、被邀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有邀请人亲笔签名等)。

邀请函要求:

1.出国:不得应国外中资企业(企业除外)、海外华侨华人、外国驻华机构、海外侨团(主管部门除外)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2.赴港澳:不得接受港澳派驻内地机构邀请,不得应总部设于香港、澳门之外的驻港澳中资企业邀请,非主管部门不得以侨务工作、对台工作名义或应港澳台相关社团的邀请。

(二)报部门/学校审批

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处级及以上人员报学校审批。

(三)校内公示

经部门/学校同意后,我们将申请人出访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报上级部门审批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我们会协助各位老师填写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出国(境)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报上级单位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出国(境)申请材料(外事科协助准备):

1. 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表

2. 出访名单

3. 日程安排

4. 邀请函及其译文

5. 人员备案表

6. 经费审核表及经费使用证明材料(项目书、项目证明等)

7. 公示结果

8. 如参加双跨团组,还需参团人员所在地外事部门的同意函件(如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征求意见等)

(五) 办理签证

根据签证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将材料提交至自治区外办。注意:由于每个国家对签证要求都不同,并且不同时间会有变化,在准备签证材料前请一定要向我们咨询确认

(六) 领取护照/通行证,按计划出境

完成行前教育后各位老师就可以拿到公务护照/通行证和签证啦,但必须按批准方案行事,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延长国(境)外停留时间。

(七) 归还护照/通行证

入境后,各位老师不要忘记了五天内将公务证照交回我们进行登记,并上交至上级外事部门保管。

(八) 提交出访报告,填写出访回执信息

出访结束后一个月内,需要完成总结报告,并填写您的出访记录。

 

以上就是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所有流程啦!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咨询我们外事科的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电话:0773-5896078

邮箱:fao@

附件【2018年1月转发财政厅 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务处).pdf已下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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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773-5895613 / 5896078   传真: 0773-5895613      电邮:cie@glut.edu.cn  /  fao@g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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