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桂林理工大学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2026年桂林理工大学“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工作正式启动!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按要求向我校申请。如有疑问,可发邮件至指定邮箱或电话咨询。本项目仅接收东盟国家留学生报名。
一、招生类别
招生对象仅限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以理工农医类及人工智能类为主,不招收语言文学类专业。不招收已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联合培养学生。
我校本科招生专业目录https://zj.glut.edu.cn/index.htm,硕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y.glut.edu.cn/xwgl/bszs.htm。
二、申请条件
(一)招生国别
国籍为东盟11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的学生。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语言要求
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中文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者,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在中国高校获得学位,无须提供HSK等级证书。
2.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非英语的,需要提交IELTS(6.0分)/TOEFL(70分)及以上或本国有效英语水平证明;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无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四)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要求
所有申请攻读本科者均须参加CSCA,成绩将作为录取的最低学术要求之一。
CSCA考试https://gj.glut.edu.cn/info/1051/3766.htm。
(五)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我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三、资助标准和年限
(一)资助标准
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二)资助年限
本科生原则上资助期限最高为4学年;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资助期限最高为3学年;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资助期限最高为4学年。
四、申请方法
(一)申请者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注册登录我校留管系统https://cie.glut.edu.cn/Account/Login/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请材料通过我校审核后,申请者于2026年4月23日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campuschina.org,注册个人账号,填报我校机构代码(10596)和奖学金项目种类(B类),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和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请参考附件1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附件1-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pdf)。
注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严格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将被视作无效申请。申请人不需要向我校寄送纸质材料,但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不实或造假情况,将立即取消奖学金资格。
五、申请材料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附件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2月31日)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 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 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注意: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若被录取,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学生届时无法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其入学资格(包括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四)语言能力证明
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四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优先推荐汉语水平高的申请者。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五)CSCA成绩单
本科申请者提供。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
所有申请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我校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
本科申请者需要提交2名以前就读中学的老师推荐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人:杜老师、樊老师
电话:0773-5895613
邮箱:cie@glut.edu.cn
学院网址:https://gj.g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