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遴选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2〕13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遴选内地优秀本科生报读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工作,我校将推荐1名候选人,由自治区教育厅专家对各高校上报候选人进行选拔推荐,被录取人员将获得澳门高等教育基金资学金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读内容及学习期限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年限为2-3年。
二、就读高校及专业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详见附件)
三、资助内容
获资助的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2022/2023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澳门元,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高等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
四、申请条件
广西区内高校就读的内地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参照《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规定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一式3份):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3.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4.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4月20日
由于时间紧急,请有意向报名者于21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学校屏风校区国际教育园区A203办公室刘老师处,联系电话:0773-5896078。
如报名人数超过1位,学校将择优录取,并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并于22日前将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六、评审录取
自治区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候选人集中评审后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7月公布。澳门高校将通知录取学生开学报到事宜,报到时间一般为2022年8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