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满足各国中文学习者的需要和海外教学机构对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需求,2022年志愿者选派工作已全面启动,报名工作已开启。报名通知将在语合中心官网(www.chinese.cn)和官方微信平台发布。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全年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约1140名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岗位涉及泰国等16国。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2022年上半年赴任及部分签证申请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须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报名;
2. 2022年下半年赴任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报名。
具体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以平台系统为准。
(二)报名对象
2022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回国志愿者,在职教师。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志愿从事国际中文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中文、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中文教学实践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欧洲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其他岗位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22-50周岁之间;
6.鼓励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踊跃报名。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还须满足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1.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在线填写中、英文《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提交;
3.在线生成PDF文件并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4.将上述签字后的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学校审核。《审核表》原件须提交给所属省教育厅(教委)或部属高校审核。
三、审核、推荐
(一)院校
请部属高校、省属院校审核本单位报名者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为符合条件报名者的《审核表》签字、盖章,同时完成管理平台在线“审核”推荐操作。部属高校须将签字盖章后的《审核表》扫描生成电子文档发送至语合中心,省属院校须将签字盖章后的《审核表》报送省教育厅(教委)。其他报名材料由各省教育厅(教委)、部属高校留存。
(二)省教育厅(教委)
请指定负责同志登录管理平台,按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严格审核各省属院校在线和纸质资料信息,为符合条件候选人的《审核表》签字、盖章,同时完成在线“审核”推荐操作,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审核表》扫描生成电子文件,发送语合中心。
(三)审核时限
请相关省教育厅(教委)和部属高校于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第一批截止报名岗位的候选人审核推荐,于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第二批截止报名岗位的候选人审核推荐,逾期将无法受理。省属院校请自行与省厅沟通报送材料时限。
四、选拔
经语合中心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候选人将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第一批报名截止岗位的选拔考试预计在2022年4月上旬进行,第二批报名截止岗位的选拔考试预计在2022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
语合中心将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并参考外方意见,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需要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语合中心将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可派出岗位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七、派出及续任
志愿者派出时间由各岗位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决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如外方提出需求,履职考评合格的志愿者可申请续任,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八、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任期且履职考评合格的志愿者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九、其他
1.建议志愿者候选人报考前充分了解目的国疫情状况和防疫政策,在与家人充分沟通、理性评估基础上,自愿参与项目。
2.除因赴任国疫情限制、家庭重大变故、个人健康出现无法赴任的情况等客观原因外,原则上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应遵守项目流程,按计划派出;派出单位应为志愿者按期派出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3.项目可能因疫情发展、目的国相关政策、任教机构岗位变动等客观因素发生调整,最终派出以实际情况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联系人:周之畅 周卉
电话:010-58595708 传 真:010-58595857
(二)区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高雨微
电话:0771-5815241
(三)校内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外事科刘老师
电话:0773-5896078
相关信息请见附件。
国际交流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