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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外籍教师校外租房居住管理的暂行规定
2015-08-24 16:10   审核人:

为了规范管理我校外籍教师校外租房居住事宜,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一、外籍教师到校外租房居住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出示合法住房租赁合同书,并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临时住宿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在校外租房居住。

 

二、外籍教师入住校外租住房后,必须向学校如实登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

 

三、外籍教师在校外租房居住,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物业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四、外籍教师要遵守住房租赁合同,按时向房东交纳房租、水费、电费等,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五、外籍教师要与邻居友好相处,保持公寓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响妨碍邻居的休息。

 

六、外籍教师在校外租房居住期间,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

 

七、外籍教师要对自己在校外租房居住的一切行为负责,如有违法、违规及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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