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来华工作需上交学校的个人材料
一、外教来华工作前需提前两个月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 个人简历(中文、英文各1份 );
2. 推荐信2封(请用本国语或英文写推荐信并翻译成中文,需标明推荐人工作单位、职务、地址、电话,推荐信必须有推荐人亲笔签名,建议请你的大学老师或公司领导写推荐信) ;
3.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 ;
4. 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5. 两寸免冠近期照片 ;
6. 有效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
二、外教来校报到三个工作日内需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签证复印件1份, 2寸免冠近期照片5张
三、外教在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需验证原件
四、家属随行需提交材料
1. 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2. 随行家属与受聘外教关系证明复印件;
3. 随行家属体检证明复印件;
4. 近期2寸相片5张。
外教相关工作证件的办理
学校将为外教办理以下七份相关工作证件,费用由学校负担:
一、外教来华前,学校为其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批件、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签证通知函,其中聘方将邮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签证通知函给境外外教,外教执以上两份文件到其当地中国使、领馆办理Z签证,在有效期内持Z签证来华;
二、外教来华后,学校将为其办理健康证明书、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医疗保险;
(备注:外教只有持有以上证件或批文,才能在华合法工作)
外教来校报到后需做事宜
外教来校报到后,由国际交流处安排人员陪同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报到24个小时内,前往桂林市七星公安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居住手续,所需材料为护照原件、最后入境记录复印件、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二、报到3个工作日内,前往桂林市出入境检疫局体检,七个工作日后由国际交流处人员代领《健康证明书》。
三、向广西外国专家局申请外国外专证。
四、报到30个工作日内,前往市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证》,外教需提供护照原件,其它材料由国际交流处负责收集。
外籍教师工作生活注意事项
1、遵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尊重民族宗教政策,不得传教,不得散发宗 教宣传品,不得发展教徒,尊重当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传统风俗。
2、教学内容不得涉及宗教及政治或具有煽动性内容等。
3、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随意调课。
4、上课时注意仪表及文明用语,着装要得体。
5、对学生要有爱心、耐心和细心,不体罚学生;不得与在校学生发生情感上的纠葛。
6、课堂上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应及时与合作老师、合作学生、系部领导或学校国际交流处联系,请求帮助。
7、及时进行课后反馈,与合作教师或系部领导主动沟通。
8、加强同事之间的团结,注意沟通,在学生面前不议论校方、教师之 间的事情,不得在学生面前争吵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论或行为。
9、为保证外教人身安全,外教不得在外兼职,不得擅自在外参加有组织 性的活动或其它校外活动,如有需要必须先请示国际交流处,并得到 许可后方可进行。
10、外教随时关注个人居留许可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到期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国际交流处进行口头汇报。
11、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及紧急情况,请向国际交流处或所在院系请求帮助;国际交流处负责外教的日常管理工作,所在院系负责外教的教学工作。
12、逢节假日外籍教师外出旅游或回国度假时,应向学校国际交流处告知外出地点、时间、路线等。如不事先向国际交流处告知而擅自外出(桂林市以外),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13、注意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建议短期外出上街带上护照复印件,不带护照原件,以免丢失,特殊情况除外。
外教办理请假手续程序流程